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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1378025/2020-94401 信息类别: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0-03-31
标 题: 仙政办发〔2020〕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推球网app评选仙桃市劳动模范的通知
文 号: 仙政办发〔2020〕3号 效力状态: 有效
仙政办发〔2020〕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推球网app评选仙桃市劳动模范的通知
日期:2020-03-31 10:58 来源:市政府办 字号:[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沙湖、九合垸原种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仙桃工业园,排湖风景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球网app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于2020年评选表扬一批市劳动模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名额和结构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范围为2017年以来在加快推进推球网app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特别是在本次助力疫情防控和推动复工复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个人。以下人员不参加本次评选:已获市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人员;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人员;离岗人员;现役军人;外国人及持有外国绿卡的人员。 

(二)评选名额及结构 

次评选市劳动模范35名(女性所占比例不低于20%)。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考虑不同行业和领域的代表性,注意推荐非公经济组织的优秀代表和优秀农民工,并按以下要求控制所推荐人选比例: 

1.企业职工人员占比不低于50%其中一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占比不低于60%,企业负责人人员占比不超过10%; 

2.农民工人员占比不低于10% 

3.疫情防控人员占比不低于60%。疫情防控人员是指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全部人员,包括医疗救护、资金和物资援助、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生产供应、生活物资供应、社会秩序维护、疫情人员教育管控、防疫知识宣传等相关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推荐人选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政治引领,夯实政治根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依法治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增进国家和人民安定团结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特别是在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社会和公众造成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风险,促进新技术、新组织形式新产业集群形成和发展,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构建现代农业发展大格局,推动城镇化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坚定文化自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文化和教育事业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推进文化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协同推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加快绿色发展,实施生态环境系统性保护修复,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促进资源节约,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评选原则 

市劳动模范评选必须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职工群众,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差额评选、优中选优。把长期在平凡岗位上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开拓创新且成绩卓著、事迹突出的人员推荐评选出来,在全社会营造劳动光荣、崇尚实干的良好氛围。 

四、评选程序 

严格按照“三审三公示”的程序开展评选。 

(一)基层推荐(4月10日前)。推荐人选要坚持逐级推荐。首先,被推荐人选须经本人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或农村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在所在社区(村)居民(村民)委员会(单位)公示;其次,各地党委、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要对拟推荐人选进行专题研究和讨论,签署审核意见后逐级上报。各地、各单位要在候选人所在地(主管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拟推荐对象的姓名、单位、职务、简要事迹和举报方式等。 

(二)组织考察(4月11日—4月14日)。市总工会组建考察组深入相关单位,通过听取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观看成果等方式,对被推荐人进行资格复审。 

(三)联合审查(4月15日—4月19日)。所有推荐人选要征求市公安局、市卫健委等部门意见。其中,被推荐人选是企业负责人的,须征求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部门意见,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还须征求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审计局等部门意见,非公企业负责人还须征求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等部门意见;被推荐人选是企业一线职工、农民工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证明材料,外地农民工由工作所在地推荐;被推荐人选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 

(四)公示公开(4月20日—4月24日)。在市内主流媒体上,对被推荐人选进行公示,确定40名正式候选人。 

(五)集中审定(4月25日—4月28日)40正式候选人基本情况及公示结果报市委、市政府审定,确定35名当选人名单。 

(六)总结表扬(4月29日—4月30日)。召开总结表扬大会,由市政府授予35名当选人“仙桃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颁发奖章、证书,发放奖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劳动模范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等部门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具体评选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按市劳动模范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地、各部门要严肃评选纪律,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杜绝暗箱操作。对伪造资料、未严格按评审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取消其参选资格和相应名额,不得递补或重报。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劳动模范的典型事迹,弘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凝聚力量。 

(四)及时推荐上报。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推荐上报工作,于4月10日前将《2020年仙桃市劳动模范推荐人选基本情况预报表(附件1)、《2020年仙桃市劳动模范推荐人选征求意见表》(附件2)、相关会议纪要、公示材料、荣誉证书、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纸质和电子版报市劳动模范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274031710@qq.com)预审通过后,于4月24日前将《仙桃市劳动模范推荐审批表》(附件3)(一式三份)报市劳动模范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仙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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